廣東省中山市中級人民法院 公告
(2021)粵20民終6975號 中山市小欖鎮(zhèn)金鼎五金塑料制品廠、黃玉燕、梁宇輝、梁綺雯、林翠顏: 本院于2021年12月31日對上訴人劉勝旗因與被上訴人中山市正德商業(yè)有限公司、中山市小欖鎮(zhèn)駿之杰五金廠、東莞市中良運動器材有限公司、鄆城順發(fā)軸承有限公司、中山市金鎧貿(mào)易有限公司、黃玉燕、梁宇輝、梁綺雯、林翠顏、中山市小欖鎮(zhèn)金鼎五金塑料制品廠執(zhí)行分配方案異議之訴糾紛一案作出的(2021)粵20民終6975號民事判決中,存在筆誤,應(yīng)予糾正。因你們下落不明,現(xiàn)依法向你們公告送達本院(2021)粵20民終6975號之一民事裁定書。裁定要點:(2021)粵20民終6975號民事判決中第一頁“廣東省中山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判決書”補正為“廣東省中山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裁定書”;第九頁第二行“判決如下”補正為“裁定如下”;第九頁第九行“本判決為終審判決”補正為“本裁定為終審裁定”。自公告之日起,經(jīng)過30日即視為送達。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三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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