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中山市中級人民法院
公告
(2022)粵20民終2372號
楊穗銘:
本院受理上訴人廣東致業(yè)工程建設有限公司因與被上訴人陳正元、原審被告中山市古鎮(zhèn)學校以及原審第三人李日榮及你建設工程分包合同糾紛一案,已審理終結。因你下落不明,現(xiàn)依法向你公告送達本院(2022)粵20民終2372號民事裁定書。裁定要點:準許上訴人廣東致業(yè)工程建設有限公司撤回上訴。自公告之日起,經(jīng)過30日即視為送達。本裁定為終審裁定。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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