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中山市中級人民法院 公告
(2021)粵20民終4733號 圣鑫(珠海)新能源汽車租賃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上訴人廣東愛車伴侶信息服務(wù)有限公司、廣東愛車伴侶信息服務(wù)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陳永全與海通恒信國際融資租賃股份有限公司及你公司一案,已審理終結(jié)。因你公司采用郵寄方式無法送達(dá),現(xiàn)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達(dá)本院(2021)粵20民終4733號民事判決書。判決要點:駁回上訴,維持原判。自公告之日起,經(jīng)過60日即視為送達(dá)。本判決為終審判決。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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