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中山市中級人民法院
公告
(2022)粵20民終699號
黃培枝、陳兵:
本院受理上訴人米德元與被上訴人伍俐、原審第三人黃培枝、陳兵案外人執(zhí)行異議之訴一案,已審理終結(jié)。因你們下落不明,現(xiàn)依法向你們公告送達本院(2022)粵20民終699號民事判決書。判決要點:駁回上訴,維持原判。二審案件受理費22800元,由米德元負擔(已預(yù)交)。自公告之日起,經(jīng)過30日即視為送達。本判決為終審判決。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五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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