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中山市中級人民法院
公告
(2022)粵20民終1574號
聶明祥、趙慶桂:
本院受理上訴人中山農(nóng)村商業(yè)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與你金融借款合同糾紛一案,已審理終結(jié)。因你采用其他方式無法送達,現(xiàn)依法向你公告送達本院(2022)粵20民終1574號民事判決書。判決要點:駁回上訴,維持原判。自公告之日起,經(jīng)過30日即視為送達。本判決為終審判決。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六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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