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中山市中級人民法院
公告
(2022)粵20民終4048號
劉小軍:
本院受理上訴人鶴山市寶光化工制品發(fā)展有限公司與中山市名城化工有限公司及你買賣合同糾紛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現(xiàn)依法向你公告送達開庭傳票和應訴通知書。自公告之日起,經過30日,即視為送達,并定于2022年07月08日10時30分在本院第十法庭開庭審理,逾期將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六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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