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中山市中級人民法院 公告
(2022)粵20民終4354號 中山市沙貝特科技有限公司、呂秀容: 本院受理上訴人陳順發(fā)與中山農(nóng)村商業(yè)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頭支行、何美玲、陳治安及你(你單位)金融借款合同糾紛一案,因你(你單位)下落不明(或者采用其他方式無法送達),現(xiàn)依法向你(你單位)公告送達開庭傳票和應(yīng)訴通知書。自公告之日起,經(jīng)過30日(涉港澳臺或涉外一方為滿3個月),即視為送達,并定于2022年07月25日15時00分在本院第十三法庭開庭審理,逾期將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六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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