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中山市中級(jí)人民法院 公告
(2022)粵20民終1560號(hào) 中山市飛樂音樂演藝有限公司、鄧毅強(qiáng): 本院受理上訴人陳北漢與被上訴人聶俊寧,原審被告中山市飛樂音樂演藝有限公司、鄧毅強(qiáng)、林樂飛、周杰雄、林文達(dá)、丁遜寧民間借貸糾紛一案,已審理終結(jié)。因你采用其他方式無法送達(dá),現(xiàn)依法向你公告送達(dá)本院(2022)粵20民終1560號(hào)民事裁定書。裁定要點(diǎn):按上訴人陳北漢自動(dòng)撤回上訴處理。自公告之日起,經(jīng)過30日即視為送達(dá)。本裁定為終審裁定。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五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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