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中山市中級人民法院
公告
(2022)粵20民終2004號
熊小華:
本院受理上訴人陳曉瑩與被上訴人熊小華、李寧民間借貸糾紛一案,已審理終結(jié)。因你采用其他方式無法送達,現(xiàn)依法向你公告送達本院(2022)粵20民終2004號民事裁定書。裁定要點:按上訴人陳曉瑩自動撤回上訴處理。自公告之日起,經(jīng)過30日即視為送達。本裁定為終審裁定。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七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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