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中山市中級人民法院 公告
(2021)粵20民終10211號 湖北金利豪水晶制品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上訴人中山市銀爾水晶門市部與中山市博邦燈飾電器有限公司、王梅紅、任明勝、湖北金利豪水晶制品有限公司買賣合同糾紛一案,已審理終結(jié)。因你方下落不明,現(xiàn)依法向你方公告送達本院(2021)粵20民終10211號民事判決書。判決要點:駁回上訴,維持原判。自公告之日起,經(jīng)過30日(涉港澳臺或涉外一方為滿3個月)即視為送達。本判決為終審判決。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六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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