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中山市中級人民法院 結案通知書
(2021)粵20執(zhí)434號 中山市麗晶會商貿有限公司: 本院在執(zhí)行本院民事審判第三庭移送執(zhí)行你方欠繳案件受理費一案中,案外人韓麗佳代你方向本院繳納了人民幣200元,據此,(2019)粵20民終2008號民事判決所確定由你方所承擔繳納案件受理費的義務已經履行完畢。依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執(zhí)行工作若干問題的規(guī)定(試行)(2020年修正)》第64條第(1)項的規(guī)定,本案作執(zhí)行完畢結案處理。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五月十七日 聯系人:曾曉健/甘效林電話:0760-88795839/88880673 地址:廣東省中山市孫文東路49號郵政編碼:528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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