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中山市中級人民法院
公告
(2022)粵20民終5146號
張清:
本院受理上訴人張海云與中山市祥發(fā)紙業(yè)有限公司、中山市勁嘉包裝有限公司、澳普藍(中山)包裝科技有限公司、尹嬌艷及你買賣合同糾紛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現(xiàn)依法向你公告送達開庭傳票和應(yīng)訴通知書。自公告之日起,經(jīng)過30日,即視為送達,并定于2022年08月24日14時45分在本院第十法庭開庭審理,逾期將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七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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