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中山市中級(jí)人民法院 公告
(2022)粵20民終5147號(hào) 楊霞: 本院受理上訴人江門市楷亨亞克力板材有限公司、王加瓊與廣東華領(lǐng)電子科技有限公司、中山市戈迪照明科技有限公司、黃華超及你買賣合同糾紛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現(xiàn)依法向你公告送達(dá)開庭傳票和應(yīng)訴通知書。自公告之日起,經(jīng)過30日,即視為送達(dá),并定于2022年08月24日14時(shí)45分在本院第十一法庭開庭審理,逾期將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七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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