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中山市中級人民法院
公告
(2022)粵20民終5168號
朱震:
本院受理上訴人李穎媛與劉洪州、張春旭、趙亞振及你勞動合同糾紛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現(xiàn)依法向你公告送達(dá)開庭傳票和應(yīng)訴通知書。自公告之日起,經(jīng)過30日,即視為送達(dá),并定于2022年08月29日14時45分在本院第十六法庭開庭審理,逾期將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七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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