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中山市中級人民法院
公告
(2022)粵20民終4788號
張惠玲:
本院受理上訴人中山市朗晴房地產置業(yè)有限公司與張志軍及你房屋租賃合同糾紛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現依法向你公告送達開庭傳票和應訴通知書。自公告之日起,經過30日,即視為送達,并定于2022年08月17日15時00分在本院第九法庭開庭審理,逾期將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七月六日
主辦單位:中山市中級人民法院 設計制作及技術支持:中山網 粵ICP備11053359 粵公網安備 44200002443385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