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中山市中級人民法院
公告
(2022)粵20民申43號
陳金光:
本院受理再審申請人張學(xué)惠與被申請人珠海華潤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陳金光金融借款合同糾紛一案,已審查終結(jié)。因你本人長期在外地,電話不接,現(xiàn)依法向你公告送達(dá)本院(2022)粵20民申51號民事裁定書。裁定要點(diǎn):駁回張學(xué)惠的再審申請。自公告之日起,經(jīng)過30日即視為送達(dá)。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六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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