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中山市中級人民法院公告
(2022)粵20民終4236號
洪祥彬: 本院受理上訴人王海艷與你健康權糾紛一案,已審理終結。因你下落不明,現(xiàn)依法向你公告送達本院(2022)粵20民終4236號民事判決書。判決要點:駁回上訴,維持原判。自公告之日起,經過30日即視為送達。本判決為終審判決。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八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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