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中山市中級人民法院 公告 (2021)粵20民終6899號
張瓊峰: 本院受理上訴人中國大地財產(chǎn)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中山中心支公司與被上訴人陳華安及原審被告張瓊峰機動車交通事故責(zé)任糾紛一案,已審理終結(jié)。因你下落不明(或者采用其他方式無法送達(dá)),現(xiàn)依法向你公告送達(dá)本院(2021)粵20民終6899號民事判決書。判決要點:一、撤銷廣東省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2021)粵2071民初2067號民事判決第二項;二、變更廣東省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2021)粵2071民初2067號民事判決第一項:中國大地財產(chǎn)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中山中心支公司于本判決發(fā)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七日內(nèi)賠償205540.61元給陳華安;三、駁回陳華安的其他訴訟請求。自公告之日起,經(jīng)過30日即視為送達(dá)。本判決為終審判決。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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