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中山市中級人民法院 公告 (2022)粵20民再22號
吳秀云: 本院受理李福平與彭鯨潤和你建設(shè)工程合同糾紛一案,因你下落不明(或者采用其他方式無法送達),現(xiàn)依法向你公告送達開庭傳票和合議庭組成人員通知書。自公告之日起,經(jīng)過30日,即視為送達,本案由李勇源擔任審判長,與審判員黃岳文、楊劍心組成合議庭進行審理,書記員為楊曉峰,并定于2022年7月27日9時00分在本院(廣東省中山市興中道16號)第六法庭開庭審理,逾期將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六月二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