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中山市中級人民法院 公告 ?。?022)粵20民終8112-8116號 廣東盛迪嘉置業(yè)投資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上訴人中山市盛迪嘉房地產開發(fā)有限公司與被上訴人羅家健、陳嘉涵、郭永明、陳淑瑜、蕭小其、岑少瓊、許建洪,原審被告廣東盛迪嘉置業(yè)投資有限公司商品房預售合同糾紛五案,已審理終結。因你公司下落不明,現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達本院(2022)粵20民終8112-8116號民事判決書。判決要點:駁回上訴,維持原判。案件受理費由中山市盛迪嘉房地產開發(fā)有限公司負擔。自公告之日起,經過30日即視為送達。本判決為終審判決。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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