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中山市中級(jí)人民法院 公告 (2023)粵20民終3578號(hào) 鐘榮得、廣東省星爵照明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上訴人鐘榮得與被上訴人中山市杰藝鑫光電技術(shù)有限公司,原審被告廣東省星爵照明有限公司、韋大冉買賣合同糾紛一案,已審理終結(jié)。因你們下落不明,現(xiàn)依法向你們公告送達(dá)本院(2023)粵20民終3578號(hào)民事判決書。判決要點(diǎn):駁回上訴,維持原判。二審案件受理費(fèi)1251元,由鐘榮得負(fù)擔(dān)。自公告之日起,經(jīng)過30日即視為送達(dá)。本判決為終審判決。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三年六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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