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執(zhí)行懲罰與改造相結合的刑事政策,充分實現(xiàn)刑罰目的,2月1日,我院審監(jiān)庭在市看守所召開減刑宣判大會,我院黨組副書記、副院長范華清及市檢察院、看守所等領導出席了宣判大會。
會上,審監(jiān)庭副庭長楊雪燕代表我院對市看守所提請減刑的35起案件進行公開宣判,給予張強等32名服刑人員十四天至一百八十天不等的減刑。其中,胡友蘭等6名服刑人員減刑后的刑滿日期均為2013年2月1日,當庭予以釋放,回家與親人團聚,共度新春佳節(jié)。宣判后,范華清副院長與服刑人員進行交談,告誡通過這次減刑即將獲得自由的服刑人員,出獄后要嚴格約束自己,遵紀守法,從新做人,決不能再犯新罪,并希望其他未提請減刑的人員要以這些人員為榜樣,積極履行判決義務,認真遵守監(jiān)規(guī),積極改造,爭取早日減刑。
會后,我院審監(jiān)庭與市檢察院、市看守所相關負責人召開減刑假釋工作座談會,對減刑假釋工作的各法律流程進行深入探討,進一步推進我市減刑假釋工作順利、高效開展。
2月1日,我院審監(jiān)庭在市看守所召開減刑宣判大會
我院范華清副院長出席減刑宣判大會
我院審監(jiān)庭副庭長楊雪燕代表我院對35名服刑人員宣讀減刑宣判詞
減刑人員簽收送達回證
我院范華清副院長與服刑人員進行交談
會后,我院審監(jiān)庭與市檢察院、市看守所相關負責人召開減刑假釋工作座談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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